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电瓶车标准是对电瓶车质量作出的技术规定,是电瓶车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的技术是依据。2024年1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瓶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以下简称“国标42295”)正式实施。国标42295规定了电瓶车电气安全的标识、警示语、布线、导线、连接、电压、绝缘电阻、电气强度、发热、防护、耐温与耐湿、振动与冲击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与《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国标17761”)、《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GB 42296-2022)(以下简称“国标42296”)共同成为电瓶车整车产品及充电器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做好国标42295的有效实施,保障电瓶车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部署开展电瓶车及其配件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关键产品,强化生产源头、销售末端和电子商务平台电瓶车及其配件的风险排查和监督抽查,重点查处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获得CCC认证、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产品、无照销售以及拆改拼电瓶车及不合格蓄电池、充电器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过隐患排查与执法稽查协同发力,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提升产品质量,助力电瓶车产业升级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从根本上减少安全隐患。
3月25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广州市某电瓶车经营公司做突击检查,发现有72台电瓶车存在电池盒篡改、座垫加长等问题,有42台电瓶车存在电源接口与合格证参数不一致问题。3月26日晚,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汕头市金平区某电瓶车商行检查,发现163台电瓶车存在加装电池空间、鞍座加长、加装后架等问题。3月27日晚,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茂名市茂南区某电瓶车商行检查,发现189辆电瓶车存在经过非法改装、与出厂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等问题。上述产品涉嫌不符合国标42295、国标42296、国标17761等国家强制性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至3月29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571家,立案37宗,累计查获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电瓶车4183辆,货值616万元。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以深化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研究当前电瓶车质量安全存在的明显问题和薄弱环节,发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指挥棒”和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提炼推广执法经验,释放末端执法的倒逼效应,推动构建系统协同高效的监管执法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执法体系,让电瓶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法的“重拳”变成促进电瓶车行业规范发展的“玉律”,通过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促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同时,通过线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瓶车》(CNCA-C11-16:2023)等国家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的宣贯活动,推动社会共治。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众多购买的人能够最终靠拨打12345热线平台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瓶车及其配件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通讯员 粤市监)